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第一是善于联防。这时候中国国家队马上变成一只联防队,但是对方一帮子人在一起四面八方冲呢,防谁呢?大家商量一阵后觉得中国人拧在一起才能有力量,不能分散了,就防你这个脚下有球的家伙。于是四个以上的防守球员一起向那个人冲过去。那哥儿们一看这么壮观就惊了,马上瞎捅一脚保命,但是一般随便一捅就是一个单刀球来,然后只听中国的解说员在那儿叫:妙传啊,就看江津了。于是好像场上其他十名球员都听到了这句话,都直勾勾看着江津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果然是一凡接的,他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
他们会说: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
然后那人说:那你就参加我们车队吧,你们叫我阿超就行了。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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