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我们才发现原来这个地方没有春天,属于典型的脱了棉袄穿短袖的气候,我们寝室从南方过来的几个人都对此表示怀疑,并且艺术地认为春天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了,结果老夏的一句话就让他们回到现实,并且对此深信不疑。老夏说:你们丫仨傻×难道没发现这里的猫都不叫春吗?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忘不了一起跨入车厢的那一刻,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炎热时香甜地躺在海面的浮床上一样。然后,大家一言不发,启动车子,直奔远方,夜幕中的高速公路就像通往另外一个世界,那种自由的感觉仿佛使我又重新回到了游戏机中心。我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向前奔驰,FTO很有耐心承受着我们的沉默。
当我看见一个地方很穷的时候我会感叹它很穷而不会去刨根问底翻遍资料去研究它为什么这么穷。因为这不关我事。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后来大年三十的时候,我在上海,一个朋友打电话说在街上开得也不快,但是有一个小赛欧和Z3挑衅,结果司机自己失控撞了护栏。朋友当时语气颤抖,尤其是他说到那个赛欧从那么宽的四环路上的左边护栏弹到右边然后又弹回来又弹到右边总之感觉不像是个车而是个球的时候,激动得发誓以后在街上再也不超过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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