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
这样一直维持到那个杂志组织一个笔会为止,到场的不是骗子就是无赖,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叫老枪的家伙,我们两人臭味相投,我在他的推荐下开始一起帮盗版商仿冒名家作品。
我说:不,比原来那个快多了,你看这钢圈,这轮胎,比原来的大多了,你进去试试。
于是我的工人帮他上上下下洗干净了车,那家伙估计只看了招牌上前来改车,免费洗车的后半部分,一分钱没留下,一脚油门消失不见。
我出过的书连这本就是四本,最近又出现了伪本《流氓的歌舞》,连同《生命力》、《三重门续》、《三重门外》等,全部都是挂我名而非我写,几乎比我自己出的书还要过。
有一段时间我坐在教室或者图书室或者走在路上,可以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夏天气息。这样的感觉从我高一的时候开始,当年军训,天气奇热,大家都对此时军训提出异议,但是学校认为这是对学生的一种意志力的考验。我所不明白的是以后我们有三年的时间任学校摧残,为何领导们都急于现在就要看到我们百般痛苦的样子。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如果在内地,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超过一千字,那些连自己的车的驱动方式都不知道的记者编辑肯定会分车的驱动方式和油门深浅的控制和车身重量转移等等回答到自己都忘记了问题是什么。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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