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善于打小范围的配合。往往是三个互相认识的哥儿们,站在方圆五米的一个范围里面,你传我我传他半天,其他七个人全部在旁边观赏,然后对方逼近了,有一个哥儿们(这个哥儿们往往是站得最靠近自家大门的)支撑不住,突然想起来要扩大战线,于是马上醒悟,抡起一脚,出界。
此后有谁对我说枪骑兵的任何坏处比如说不喜欢它屁股上三角形的灯头上出风口什么的,我都能上去和他决斗,一直到此人看到枪骑兵的屁股觉得顺眼为止。
反观上海,路是平很多,但是一旦修起路来让人诧异不已。上海虽然一向宣称效率高,但是我见过一座桥修了半年的,而且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座桥之小——小到造这个桥只花了两个月。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至于老夏以后如何一跃成为作家而且还是一个乡土作家,我始终无法知道。
然后和几个朋友从吃饭的地方去往中央电视塔,途中要穿过半个三环。中央电视塔里面有一个卡丁车场,常年出入一些玩吉普车的家伙,开着到处漏风的北京吉普,并视排气管能喷出几个火星为人生最高目标和最大乐趣。
然后我去买去上海的火车票,被告之只能买到三天后的。然后我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举动就是坐上汽车到了天津,去塘沽绕了一圈以后去买到上海的票子,被告之要等五天,然后我坐上一部去济南的长途客车,早上到了济南,然后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去上海的火车,在火车上补了票,睡在地上,一身臭汗到了南京,觉得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顺便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的车已经在缓缓滑动,顿时觉得眼前的上海飞了。于是我迅速到南京汽车站买了一张去上海的票子,在高速公路上睡了六个钟头终于到达五角场那里一个汽车站,我下车马上进同济大学吃了个饭,叫了部车到地铁,来来回回一共坐了五回,最后坐到上海南站,买了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找了一个便宜的宾馆睡下,每天晚上去武林路洗头,一天爬北高峰三次,傍晚到浙大踢球,晚上在宾馆里看电视到睡觉。这样的生活延续到我没有钱为止。
而老夏因为是这方面的元老人物,自然受到大家尊敬,很多泡妞无方的家伙觉得有必要利其器,所以纷纷委托老夏买车,老夏基本上每部车收取一千块钱的回扣,在他被开除前一共经手了十部车,赚了一万多,生活滋润,不亦乐乎,并且开始感谢徐小芹的离开,因为此人觉得他已经有了一番事业,比起和徐小芹在一起时候的懵懂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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