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
一个月以后,老夏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同时我开始第一次坐他的车。那次爬上车以后我发现后座非常之高,当时我还略有赞叹说视野很好,然后老夏要我抱紧他,免得他到时停车捡人,于是我抱紧油箱。之后老夏挂入一挡,我感觉车子轻轻一震,还问老夏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
假如对方说冷,此人必定反应巨大,激情四溢地紧紧将姑娘搂住,抓住机会揩油不止;而衣冠禽兽型则会脱下一件衣服,慢慢帮人披上,然后再做身体接触。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我说:行啊,听说你在三环里面买了个房子?
当我们都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老夏已经建立了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做中国走私汽车的老大。而老夏的飙车生涯也已走向辉煌,在阿超的带领下,老夏一旦出场就必赢无疑,原因非常奇怪,可能对手真以为老夏很快,所以一旦被他超前就失去信心。他在和人飙车上赢了一共两万多块钱,因为每场车队获胜以后对方车队要输掉人家一千,所以阿超一次又给了老夏五千。这样老夏自然成为学院首富,从此身边女孩不断,从此不曾单身,并且在外面租了两套房子给两个女朋友住,而他的车也新改了钢吼火花塞蘑菇头氮气避震加速管,头发留得刘欢长,俨然一个愤青。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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