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车没有几人可以忍受,我则是将音量调大,疯子一样赶路,争取早日到达目的地可以停车熄火。这样我想能有本领安然坐上此车的估计只剩下纺织厂女工了。
这段时间我疯狂改车,并且和朋友开了一个改车的铺子。大家觉得还是车好,好的车子比女人安全,比如车子不会将你一脚踹开说我找到新主人了;不会在你有急事情要出门的时候花半个钟头给自己发动机盖上抹口红;不会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说我正好这几天来那个不能发动否则影响行车舒适性;不会有别的威武的吉普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激动得到了家还熄不了火;不会在你激烈操控的时候产生诸如侧滑等问题;不会要求你三天两头给她换个颜色否则不上街;不会要求你一定要加黄喜力的机油否则会不够润滑;不会在你不小心拉缸的时候你几个巴掌。而你需要做的就是花钱买她,然后五千公里保养一下而不是每天早上保养一个钟头,换个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两万公里换几个火花塞,三万公里换避震刹车油,四万公里换刹车片,检查刹车碟,六万公里换刹车碟刹车鼓,八万公里换轮胎,十万公里二手卖掉。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这很奇怪。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
这样再一直维持到我们接到第一个剧本为止。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第二天,我爬上去北京的慢车,带着很多行李,趴在一个靠窗的桌子上大睡,等我抬头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北京。
不幸的是,在我面对她们的时候,尽管时常想出人意料,可是还是做尽衣冠禽兽的事情。因为在冬天男人脱衣服就表示关心,尽管在夏天这表示耍流氓。
后来我们没有资金支撑下去,而且我已经失去了对改车的兴趣,觉得人们对此一无所知,大部分车到这里都是来贴个膜装个喇叭之类,而我所感兴趣的,现在都已经满是灰尘。
老夏马上用北京话说:你丫危急时刻说话还挺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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