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夏天,我回到北京。我所寻找的从没有出现过。-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反观上海,路是平很多,但是一旦修起路来让人诧异不已。上海虽然一向宣称效率高,但是我见过一座桥修了半年的,而且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这座桥之小——小到造这个桥只花了两个月。
次日,我的学生生涯结束,这意味着,我坐火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因为这是89款的车。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还算是男人,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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