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家所关心的都是知识能带来多少钞票。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然后我去买去上海的火车票,被告之只能买到三天后的。然后我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举动就是坐上汽车到了天津,去塘沽绕了一圈以后去买到上海的票子,被告之要等五天,然后我坐上一部去济南的长途客车,早上到了济南,然后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去上海的火车,在火车上补了票,睡在地上,一身臭汗到了南京,觉得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顺便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的车已经在缓缓滑动,顿时觉得眼前的上海飞了。于是我迅速到南京汽车站买了一张去上海的票子,在高速公路上睡了六个钟头终于到达五角场那里一个汽车站,我下车马上进同济大学吃了个饭,叫了部车到地铁,来来回回一共坐了五回,最后坐到上海南站,买了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找了一个便宜的宾馆睡下,每天晚上去武林路洗头,一天爬北高峰三次,傍晚到浙大踢球,晚上在宾馆里看电视到睡觉。这样的生活延续到我没有钱为止。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年少时,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也不需要金钱赔偿。后来长大了,自己驾车外出,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于是,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
其中有一个最为让人气愤的老家伙,指着老枪和我说:你们写过多少剧本啊?
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因为这是89款的车。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
关于书名为什么叫这个我也不知道,书名就像人名一样,只要听着顺耳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有意义或者代表什么,就好比如果《三重门》叫《挪威的森林》,《挪威的森林》叫《巴黎圣母院》,《巴黎圣母院》叫《三重门》,那自然也会有人觉得不错并展开丰富联想。所以,书名没有意义。-
然后那老家伙说:这怎么可能成功啊,你们连经验都没有,怎么写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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