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自己吓得半死,然而结果是,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技术果然了得。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这很奇怪。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
这段时间我疯狂改车,并且和朋友开了一个改车的铺子。大家觉得还是车好,好的车子比女人安全,比如车子不会将你一脚踹开说我找到新主人了;不会在你有急事情要出门的时候花半个钟头给自己发动机盖上抹口红;不会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说我正好这几天来那个不能发动否则影响行车舒适性;不会有别的威武的吉普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激动得到了家还熄不了火;不会在你激烈操控的时候产生诸如侧滑等问题;不会要求你三天两头给她换个颜色否则不上街;不会要求你一定要加黄喜力的机油否则会不够润滑;不会在你不小心拉缸的时候你几个巴掌。而你需要做的就是花钱买她,然后五千公里保养一下而不是每天早上保养一个钟头,换个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两万公里换几个火花塞,三万公里换避震刹车油,四万公里换刹车片,检查刹车碟,六万公里换刹车碟刹车鼓,八万公里换轮胎,十万公里二手卖掉。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这是一场进攻的结束,然后范志毅大将军手一挥,撤退。于是就到了中国队最擅长的防守了。中国队的防守也很有特色。
一凡说:别,我今天晚上回北京,明天一起吃个中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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