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这样的感觉只有在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才会有。
那家伙打断说:里面就别改了,弄坏了可完了,你们帮我改个外型吧。
到了北京以后我打算就地找工作,但这个想法很快又就地放弃。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看见老夏,依旧说:老夏,发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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