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然后那老家伙说:这怎么可能成功啊,你们连经验都没有,怎么写得好啊?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我最近过一种特别的生活,到每天基本上只思考一个有价值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今天的晚饭到什么地方去吃比较好一点。基本上我不会吃出朝阳区。因为一些原因,我只能打车去吃饭,所以极有可能来回车钱比饭钱多。但是这是一顿极其重要的饭,因为我突然发现最近我一天只吃一顿饭。
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自己吓得半死,然而结果是,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技术果然了得。
次日,我的学生生涯结束,这意味着,我坐火车再也不能打折了。
对于摩托车我始终有不安全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在小学的时候学校曾经组织过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当时展示了很多照片,具体内容不外乎各种各样的死法。在这些照片里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一张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被大卡车绞碎四肢分家脑浆横流皮肉满地的照片,那时候铁牛笑着说真是一部绞肉机。然后我们认为,以后我们宁愿去开绞肉机也不愿意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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