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抛弃这些人,可能是我不能容忍这些人的一些缺点,正如同他们不能容忍我的车一样。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如果在内地,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超过一千字,那些连自己的车的驱动方式都不知道的记者编辑肯定会分车的驱动方式和油门深浅的控制和车身重量转移等等回答到自己都忘记了问题是什么。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而老夏因为是这方面的元老人物,自然受到大家尊敬,很多泡妞无方的家伙觉得有必要利其器,所以纷纷委托老夏买车,老夏基本上每部车收取一千块钱的回扣,在他被开除前一共经手了十部车,赚了一万多,生活滋润,不亦乐乎,并且开始感谢徐小芹的离开,因为此人觉得他已经有了一番事业,比起和徐小芹在一起时候的懵懂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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