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夏马上用北京话说:你丫危急时刻说话还挺押韵。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我们上车以后上了逸仙路高架,我故意急加速了几个,下车以后此人说:快是快了很多,可是人家以为你仍旧开原来那车啊,等于没换一样。这样显得你多寒酸啊。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我一个在场的朋友说:你想改成什么样子都行,动力要不要提升一下,帮你改白金火嘴,加高压线,一套燃油增压,一组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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